汉字: 㳒
拼音: [fǎ]
注音: ㄈㄚˇ
部首: [氵] 三点水
笔画: 8 部外:5
异体字: 法
字形结构: 左右结构
统一编码: 扩展A U+3CD2
其它编码: 五笔:idcy 仓颉:eki 郑码:vgzs 四角:34132
笔顺编码: 44113454
笔顺笔画: 丶丶一一ノ丶フ丶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 康熙筆画:9画,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?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?法也。《書·呂?》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?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?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