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(繁体字:寻) 拼音: xún 注音:ㄒㄨㄣˊ 异体字:樳寻
部首:寸部 部外笔画: 9画 总笔画:12画 康熙字典:尋(12画)
简体部首:寸部 部外笔画:9画 总笔画:12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彐 寸”
繁体部首: 寸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自信,安康,睿智之意 字体结构:上中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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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码:5c0b 笔顺编号: 511121251124 笔顺读写:折横横横竖横竖折横横竖捺 尋的笔顺 フ一一一丨一丨フ一一丨丶
汉语大字典
[①][xún][《廣韻》徐林切,平侵,邪。]亦作“1”。“寻1”的繁体字。
(1)古代长度单位。一般为八尺。
(2)量具。参见“尋引”。
(3)长。
(4)考索;探求。
(5)重温;重申。
(6)连续;经常。
(7)寻找;谋求。
(8)引申为追踪。
(9)随着;循着。参见“尋聲”。
(10)延伸。
(11)依附;依循。
(12)不久;接着;随即。
(13)用。
(14)同“巡”。周行视察。
(15)姓。晋有寻曾。见《广韵·平侵》。
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徐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徐心切,?音潯。【說文】繹理也,本作?,从工口,从
又寸。工口,亂也。
又寸,分理之也。彡聲。【增韻】求也。【前漢·黃霸傳】語次尋繹。【註】抽引而出也。
又度名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註】八尺曰尋,倍尋曰常。【小爾雅】四尺謂之仞,倍仞謂之尋。【孟子】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爲也。
又仍也,繼也。【左傳·昭元年】日尋干戈,以相征討。【古語】毫末不扎,將尋斧柯。
又俄也。【晉羊祜讓開府表】以身誤陛下辱高位,傾覆亦尋而至。
又用也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將尋師焉。【註】尋,用也。
又侵尋,猶浸淫也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巡郡縣,侵尋太山矣。
又借作溫燖。【左傳·哀十二年】吳使人請尋盟。子貢曰:若可尋也,亦可寒也。【註】尋,重也,溫也,前盟巳寒,更溫之使熱。與燖義同。
又長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自關以西,秦晉梁益閒,凡物長謂之尋。
又俗謂庸常爲尋常。
又姓。晉尋會,唐劉黑闥將尋相。 【韻會】毛氏曰:从口。俗从几作?,非。?。
繹理也。从工从口从又从寸。工、口,亂也。又、寸,分理之。彡聲。此與?同意。度,人之兩臂爲尋,八尺也。
繹理也。从工从口从又从寸。工、口,亂也。又、寸,分理之。彡聲。此與同意。度,人之兩臂爲尋,八尺也。徐林切
()繹理也。謂抽繹而治之。凡治亂必得其緒而後設法治之。引伸之義爲長。方言曰。尋、長也。海岱大野之閒曰尋。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閒凡物長謂之尋。周官之法度廣爲尋。古文禮假尋爲燅。有司徹乃燅尸俎注。燅、温也。古文燅皆作尋。記或作尋。春秋傳。若可尋也。亦可寒也。案左傳服注。尋之言重也、温也。論語何注。温、尋也。互相發明。俗本禮注作燖。誤。从工口。从又寸。工口、亂也。又寸、分理之也。彡聲。徐林切。七部。此與
同意。說見
下。度人之㒳臂爲
。八尺也。此別一義。亦因从寸及之。考工記曰。澮廣二尋。
seek, search, look for; ancient
尋根问底 、追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