讠(繁体字:讠) 拼音: yán 注音:一ㄢˊ 异体字:言
部首:讠部 部外笔画: 0画 总笔画:2画 康熙字典:讠(7画)
简体部首:讠部 部外笔画:0画 总笔画:2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丶(讠) 乙”
繁体部首: 讠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博学多才,魅力,温之意 字体结构:单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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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语大字典
[①][yán][《廣韻》語軒切,平元,疑。]
(1)话;言语。
(2)专指责备之言;谤言。《易·需》:“小有言。”孔颖达疏:“雖小有責讓之言,而終得其吉也。”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楚卻宛之難,國言未已。”杨伯峻注:“國言,國人之謗言。”一说,言,通“愆”。指过失。见闻一多《古典新义·周易义证类纂》。或专指善言。
(3)指一个字或一句话。
(4)借指书;著作;文章。
(5)代称诗篇;歌辞。
(6)学说;主张。
(7)政令;号令。
(8)说;说话。
(9)谓论,谈论。
(10)表达。
(11)记载。
(12)问。
(13)告知;告诉。
(14)号召。
(15)解释引文、词语或某种现象的发端词,相当于“就是说”或“意思是”。
(16)誓言;约言。
(17)指古代臣对君的呈文。
(18)嫌隙。
(19)离间。
(20)料想;知道。
(21)喻指鸣叫。
(22)犹然;焉。多用作形容词或副词词尾。
(23)连词。犹而。
(24)犹于。
(25)助词。无义。
(26)通“訊”。军中通讯问之人,指间谍之类。
(27)通“音”。声音。
(28)通“”。大箫。
(29)古地名。
(30)姓。春秋有言偃。见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。[②][yàn][《集韻》牛堰切,去願,疑。]
(1)诉讼。
(2)通“唁”。慰问。[③][yín][《集韻》魚巾切,平諄,疑。]通“誾1”。参见“言3言”。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語軒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魚軒切,平聲。【說文】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【周禮·大司樂註】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【釋名】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【易·乾卦】庸言之信。【書·湯誓】朕不食言。【傳】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【註】譌言惑衆也。【論語】寢不言。【註】自言曰言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【唐書·徐伯彥傳】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
又辭章也。【書·洪範】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【疏】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【禮·曲禮】士載言。【註】言,謂會同要盟之辭。
又一句爲一言。【左傳·定四年】趙子曰:夫子語我九言。【論語】一言以蔽之。
又一字爲一言。【戰國策】臣請三言而已矣,曰海大魚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。
又猶議也。【屈原·離騷】初旣與余成言兮,後悔遁而有他。
又號令也。【周語】有不祀則修言。
又助語辭。【易·師卦】田有禽利執言。【註】語辭也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言,我也。【詩·周南】言告師氏。【傳】言,我也。師,女師也。
又【博雅】問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冢人:及葬,言鸞車象人。【註】言問其不如法度者。
又【廣雅】從也。
又【釋名】委也。
又言言,高大貌。【詩·大雅】崇墉言言。【註】高大也。
又簫名。【爾雅·釋樂】大簫謂之言。【註】編二十三管,長尺四寸。【韻會】或作䇾。
又官名。【書·舜典】命汝作納言,夙夜出納朕命,惟允。【傳】納言,喉舌之官。【唐書·高祖紀】攺納言爲侍中。
又幘名。【後漢·輿服志】幘者,賾也。尚書賾收,方三寸,名曰納言,示以忠正,顯近職也。
又地名。【詩·國風】出宿于干,飮餞于言。【傳】適衞所經之地也。
又山名。【隋書·地理志】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。
又【山海經】大荒之中有山,名曰大言,日月所出。
又州、縣名。【宋史·劉翊傳】有言州。【魏書·地形志】有萬言縣。
又人言,砒石別名。【本草綱目】砒出信州,故隱信字爲人言。
又姓。【潛夫論】桓叔之後有言氏,韓後姬姓也。
又複姓。【潛夫論】魯之公族有子言氏。
又【正韻】夷然切,音延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牛堰切,音。訟也。
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魚巾切,音銀。和敬貌。【禮·玉藻】二爵而言言斯。【註】言言,與誾誾同,意氣和悅貌。【集韻】亦作訢。
又叶眞韻。【韓愈·孔戣墓銘】白而長身,寡笑與言,其尚類也,莫之與倫。
又叶五剛切,音昂。【詩·商頌】鬷假無言。叶上羹平,下爭彊。羹音郞,平音旁,爭音章。
又叶五姦切,音顏。【古詩】四座且莫諠,願聽歌一言。請說銅爐器,崔嵬象南山。
又叶魚戰切,音彥。【楊修·節遊賦】迴旋詳觀,目周意倦。御子方舟,載笑載言。 【說文】本作。从口,䇂聲。䇂,辠也,犯法也。【釋名】言之爲䇂也,寓戒也。鄭樵曰:言从舌从。,古上字,言出於舌上也。
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从口䇂聲。凡言之屬皆从言。
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从口䇂聲。凡言之屬皆从言。語軒切〖注〗、
,古文言。
(言)直言曰言。論難曰語。大雅毛傳曰。直言曰言。論難曰語。論、正義作荅。鄭注大司樂曰。發端曰言。荅難曰語。注襍記曰。言、言己事。爲人說爲語。按三注大略相同。下文語、論也。論、議也。議、語也。則詩傳當從定本、集注矣。爾雅、毛傳。言、我也。此於雙聲得之。本方俗語言也。从口。䇂聲。語軒切。十四部。凡言之屬皆从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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