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(繁体字:辩) 拼音: biàn 注音:ㄅ一ㄢˋ 异体字:辦䛒辨辩
部首:辛部 部外笔画: 14画 总笔画:21画 康熙字典:辯(21画)
简体部首:辛部 部外笔画:14画 总笔画:21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辛 言”
繁体部首: 辛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高贵,儒雅,贤淑之意 字体结构:左中右
五笔:UYUH 仓颉:YJYRJ 郑码:SESS 中文电码:6589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00441
统一码:8faf 笔顺编号: 414311341112514143112 笔顺读写:捺横捺撇横横撇捺横横横竖折横捺横捺撇横横竖 辯的笔顺 丶一丶ノ一一ノ丶一一一丨フ一丶一丶ノ一一丨
汉语大字典
[①][biàn][《廣韻》符蹇切,上獮,並。]“班2”的被通假字。“辩1”的繁体字。
(1)治理。
(2)指治理的才干。
(3)驳正。
(4)谓叙事、说理明白清楚。
(5)指明了,了解。
(6)敏慧,聪明。
(7)争辩;辩论。
(8)指论说、分析。
(9)谓言辞或文辞华美、巧妙。
(10)指华美巧妙的言辞或文辞。
(11)巧言;会说话。
(12)指文辞雄辩。
(13)通“辨”。辨别;区分。
(14)通“辨”。不同,差异。
(15)通“俾”。
(16)通“徧”。都,全。
(17)通“徧”。指一个过程完毕。
(18)通“胖”。古时祭祀时用的半体牲。
(19)通“變”。
(20)通“辦”。备办。
(21)文体名。[②][pián][《集韻》毗連切,平,並。]通“便2”。“辩2”的繁体字。参见“辯2佞”、“辯2辯”。[③][biǎn]“辩3”的繁体字。通“貶1”。减损。
同辨。【說文】判也。【廣韻】別也。【易·履卦】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又詳審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又明悉也。【易·大有】明辯晳也。
又【集韻】巧言也。【禮·王制】言僞而辯。【史記·荀卿傳】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又爭辯也。【禮·鄕飮酒義】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又【說文】治也。【書·酒誥】勿辯乃司。【左傳·昭元年】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【註】辯,治也。
又微辯,諷諭也。【禮·儒行】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
又與徧通。【禮·樂記】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【註】辯,徧也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辯于羣神。【書·舜典】作徧。
又與平通。【字彙補】平均也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【書·堯典】作平。
又【五音集韻】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筆列切【正韻】必列切,?音䇷。與貶同。【周禮·秋官·士師】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【註】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?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
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符蹇切文二
(辯)治也。治者、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、判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
dispute, argue, debate, discuss
结辯 、辯舌
《辯》字在开头能组哪些词
辯结 、辯舌 、辯驾
《辯》字在结尾组词有哪些
结辯 、郁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