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(繁体字:讨) 拼音: tǎo 注音:ㄊㄠˇ 异体字:䚯讨
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 3画 总笔画:10画 康熙字典:討(10画)
简体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3画 总笔画:10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言 寸”
繁体部首: 言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可爱,清纯,成功之意 字体结构: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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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码:8a0e 笔顺编号: 4111251124 笔顺读写:捺横横横竖折横横竖捺 討的笔顺 丶一一一丨フ一一丨丶
汉语大字典
[①][tǎo][《廣韻》他浩切,上晧,透。]“讨1”的繁体字。
(1)惩治有罪;征讨。
(2)诛杀。
(3)整治;治理。
(4)递减;去除。
(5)探讨;研究。
(6)寻觅;访问。
(7)索取;谋取;请求。
(8)娶。
(9)买。
(10)租赁;雇用。
(11)招惹;惹出。
(12)杂;混杂。参见“討羽”。
【唐韻】他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土皓切,?叨上聲。【說文】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【徐曰】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【書·臯陶謨】天討有罪。【疏】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【註】討,治也。
又【廣韻】誅也。【類篇】殺也。【正韻】訶也。
又除也。【公羊傳·隱四年】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【註】討者,除也。
又【玉篇】去也。【禮·禮器】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【疏】順序而稍去之也。
又【類篇】求也。【?韻】探也。【正韻】尋也。【論語】世叔討論之。【註】討,尋究也。【後漢·王充傳】討摘物情。【三國志·袁紹與公孫瓚書】尋討禍源。
又雜也。【詩·秦風】蒙伐有苑。【傳】蒙,討羽也。【箋】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
又官名。【舊唐書·職官志】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
又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【焦氏·易林】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
治也。从言从寸。
治也。从言从寸。他皓切
(討)治也。發其紛糾而治之曰討。秦風傳曰:蒙討羽也。箋云:蒙,尨也。討,襍也。畫襍羽之文於伐,故曰尨伐。據鄭所言,則討者,亂也。治討曰討,猶治亂曰亂也。論語:世叔討論之。馬曰:討,治也。學記:古之學者,比物醜類。醜或作討。凡言討論、探討,皆謂理其不齊者而齊之也。从言寸。寸,法也。或曰:從肘省聲。他晧切。古音在三部。
to discuss; ask for, beg; demand; dun; mar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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