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(繁体字:认) 拼音: rèn 注音:ㄖㄣˋ 异体字:认
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 7画 总笔画:14画 康熙字典:認(14画)
简体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7画 总笔画:14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言 忍”
繁体部首: 言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博学多才,高贵,自之意 字体结构:左右
五笔:YVYN 仓颉:YRSIP 郑码:SYSW 中文电码:6126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07632
统一码:8a8d 笔顺编号: 41112515344544 笔顺读写:捺横横横竖折横折撇捺捺折捺捺 認的笔顺 丶一一一丨フ一フノ丶丶フ丶丶
汉语大字典
[①][rèn][《廣韻》而振切,去震,日。][《廣韻》而證切,去證,日。]“认1”的繁体字。
(1)认识;辨别。
(2)认为;看作。
(3)引申为把本无某种亲密关系的人看作有某种亲密关系。
(4)承认。
(5)引申为承认、肯定由于某种原因而疏远的本来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亲密关系。
(6)应允承担;愿意承受。
(7)记得。
(8)认命;认吃亏(后面要带“了”)。
(9)用同“任”。任凭。
(10)用同“仍”。沿袭。参见“認舊”。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而振切,音刃。【玉篇】識認也。【增韻】辨識也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【後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
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
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?仍去聲。義同。
recognize, know, understand